博士班课程
教牧学博士 (主修家庭事工)
& 基督教家庭事工博士
Doctor of Ministry (Pastoral Family Ministry)
& Doctor of Ministry (Family Ministry)
宗旨
【马圣】与【国际真爱家庭协会】合作规划、开办【家庭事工】的博士课程。此乃在教牧事工上与教牧学博士同步的课程,以培养理论与实际、学术与临床兼备的家庭事工的督导与领导专长。这是本院继【家庭事工硕士课程】后,以家庭事工为主修的最高专业学位课程(Professional Degree)。此课程分成以下两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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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牧学博士(家庭事工)— 颁于教牧毕业生
Doctor of Ministry (Pastoral Family Ministr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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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家庭事工博士 — 颁于非教牧毕业生
Doctor of Ministry (Family Ministry)
必修科(五选五) | 课程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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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RC-16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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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RC-16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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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RC-16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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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RC-16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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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RC-16-005 |
必修科(七选五) | 课程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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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EC-16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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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EC-16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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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EC-16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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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EC-16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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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EC-16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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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EC-16-0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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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EC-16-007 |
论文写作 | 课程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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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TR-16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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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M-TR-16-002 |
入学要求
- 拥有本院所承认之道学硕士或本院所颁发的【教牧硕士(家庭事工)】或 【基督教事工硕士(家庭事工)】。
*注:除道学硕士以外,以上所述之其他两项硕士课程必须以60个学分毕业,达到此要求者可直接申请。实习要求按照「专业实习事工要求」第1项处理(见以下实习部分)。 - 拥有【教牧硕士】或【基督教事工硕士】 一般性课程者,其硕士的科目中必须包括本院所指定的家庭事工10个科目。若有不足者则必须按所要求的科目补修。硕士毕业的总学分必须达60学分或以上,不足者必须补修。
补修之科目可在修读博士班期间补上。实习要求按照【专业实习事工要求】第2项处理(见以下实习部分)。 - 拥有与上述1和2项学术范围以外的申请者,若其教育程度及背景有同等资格,其申请将由本院博士班收生委员会按个别情况审核决定。
- 本院所指定之补修科目如下:供上述2和3选修用:每科3个学分 (**必修之科目;*优先考虑之补修科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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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事工与教会增长MFM-RC-17-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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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教育与辅导MFM-RC-17-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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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教育与辅导MFM-RC-17-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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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子教育与辅导MFM-RC-17-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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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辅导学进阶MFM-RC-17-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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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与生命周期的调适与成长MFM-EC-17-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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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经与家庭MFM-EC-17-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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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的问题与辅导MFM-ES-17-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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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问题与辅导MFM-EC-17-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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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家庭的关怀与辅导MFM-EC-17-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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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课要求
学生必须在7年内修毕本课程所要求的科目及学分,包括完成论文及家庭事工实习,成绩须达B-以上,总平均积点不低于3.0(以4.0积分级计算)方准毕业。(逾期者必须另行申请延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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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时间和方式
为方便在职教牧和信徒修课,本课程采用密集方式授课,于每年三月及八月开课,每科上课五天(共40个小时),授课言语为中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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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务领域
- 家庭事工实务600小时(5个学分)
- 毕业学分(65个学分)
专业实习事工要求
- 本课程之毕业生必需完成最少600个小时专业实习事工。曾在硕士班的课程中已完成360小时(3个学分)实习者,在博士班课程内只须完成另240小时(2 个学分)的实习即可。在博士班所上之科目中老师所指定的实习功课可计算在内。
- 若还没有任何实习者,必须按硕士课程中实习的要求 一 样完成360小时,另加上在博士课程中所要求之240小时的实习,共需完成所要求的5个学分(600 小时)的实习。若拥有教牧职位者,可按事奉经历要求减少实习时段,但实习督导费不变。